學業、運動?黃潔貞:三方配合

發佈日期:2017/07/06

   天生我才必有用!學業成績能夠作為判斷一個人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嗎?發展運動專長又是否一定影響學業?做運動員又是否注定冇前途?答案人人不同,取決於運動員本身對興趣與學業兼顧要平衡、給予家長信心而獲得認同和鼓勵、令校方有條件作出支持和支援,三方協調和配合製造良性循環的因果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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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信住他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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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運動員

鼓勵支持

    隨著體育局及教青局近年共同努力下,學生運動員身份逐漸得到社會關注和肯定,不過礙於澳門的體育環境仍未普及走上職業路,大部分家長對在學子女發展運動仍局限在培養興趣這層面,始終無法跳出“學業成績大過天”的傳統觀念,對有意或有天份運動員造成無形的束縛和掣肘,抹殺了年輕人的“可能性”。立法議員黃潔貞指出:“明白家長們看不到子女在體育人生路上有甚麼好處,因此一直停留在志在參與,而非鼓勵他們發展成為技能;要突破這一點,家長首先放下舊有觀念,嘗試去體會子女從運動中成長,欣賞他們的付出和努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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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要配合

取得平衡

    黃潔貞表示,家長把學業成績放在首位是無可厚非,但不應該視為全部,要促使家長改變,作為子女亦必須做好學生與運動員的角色,兼顧訓練比賽外,同時在學業成績上取得平衡,這樣才可給予家長信心,說服他們讓自己繼續發展運動方面的專長。黃潔貞認為學校亦有責任為平衡兩者做更多工作,既要協助學生發展運動興趣,同時也需要制訂一些參與運動的準則,不可因為訓練而影響學業成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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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從興趣開始